
豫工信〔2010〕494号
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委),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:
根据《河南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加快我省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,培育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发展新优势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开展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省厅设立河南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评审委员会(简称省评审委员会),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协助省厅做好认定工作的具体事务。
二、各产业基地以所在县(市、区)级人民政府名义,向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委)提出申请,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表格(一式5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)。经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委)审查核实后,向省厅提出申请。
三、省厅组织省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考核,并提出考核报告和评审意见。
四、省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报省厅,由省厅确认后颁发证书并予以公布。
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(委)要高度重视、积极组织,认真做好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工作。申报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省厅消费品工业处。
联 系 人: 赵露
联系电话:0371-65509872
电子邮件:hngymsgl@163.com
联系地址:郑州市花园路北段信息大厦27楼消费品工业处
邮 编:450008
附件:1. 河南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申报表
2. 河南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评价表一、二、三
二?一?年十一月十七日